無法觀看視訊?(說明)
本集節目PODCAST(可下載至mp3播放器收聽):第一段、第二段
來賓:
性產業工作者 MIKO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 王芳萍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劉承武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需要這集討論性交易該不該除罪完整影音檔案,請寫信至106 台北市光復南路100號公視有話好說陳信聰收,註明索取性交易除罪DVD,務必內附可放DVD大小的回郵信封,貼好12元郵票,填妥收件姓名地址。至4月25日止。

性工作除罪化
在教育與社會體系的氛圍下,我們早已習慣將性交易視為一種犯罪行為,為何此時有性交易除罪化之議?從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來看國家公權力對成年個人道德與行為的約束,並檢視此種規範的合理性與問題。

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聯合國在1981年決議生效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與目前台灣社會議論的性交易除罪化修法,有何關係?性交易合法與兩性平等之間,其邏輯與實務上的關聯是什麼?
此議一出,當然也招致了反對聲浪,反對性交易除罪者,紛紛自社會治安、家庭關係、教育、道德價值觀等不同面向,提出相當嚴厲的意見。究竟在反對者眼中,性交易為何不能輕言除罪化?除罪化之後,色情將變本加厲、登堂入室?性工作者的個體戶數量會大幅飆升?我們的社會能接受這樣的改變嗎?

另一方面,嫖妓會因此成為光明正大的「休閒活動」嗎?反過來說,即使罰娼不罰嫖的現行制度已經行之有年,但性工作問題在台灣一直沒有消失。由於害怕遭到警察取締,處於社會底層的性工作者只好日夜陷於白嫖、暴力、罰款與拘役的陰影當中掙扎求生,這樣就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嗎?這樣的現狀真的是合情合理的嗎?

性產業和博奕產業一樣,是因為政府禁不了人性,所以加以合法?還是為了追求更進步的人性與社會公義價值?究竟現行罰娼不罰嫖的制度,是否是一種偽道德?而性產業除罪化真的是道德淪喪的象徵嗎?毒品要不要合法?性交易與其他犯罪,是否存在著某些根本上的差異?
問題是在於不該罰娼,還是不該放了嫖客?兩個成年人你情我願的私下交易,既不偷不搶也不會傷害他人,究竟民主國家的政府有什麼資格介入或說三道四?目前的執法方式,與宗教國家的道德警察有什麼差別?道德能當成公權力干涉私人生活的依據嗎?

另一方面,也有意見指出,應該在查獲嫖客時,課以社會成本捐?是隨便說說還是真有道理?性交易和二手菸一樣如此不見容於主流社會看法與論述嗎?另一方面,從其他開放性產業合法經營國家的經驗來看,能證明性交易合法與社會秩序之間的關聯嗎?罰與不罰,世界各國都有考量,我們能從這些案例中得到什麼啟示?

性工作者也有權利
過去,無論是公娼私娼,幾乎都在國家法律及社會道德的陰影下,掙扎求生。既然男女、出身、職業都不分貴賤,依靠自身最基礎的勞力養家糊口、養活子女,有何好感到恥辱?公娼小青曾說:「如果能選擇,我也想當郭台銘的女兒!」,我們的社會,是否到了需要以同理心理解性工作者的時刻?
另外,社會真能接受性工作也是一種正當工作?如果僅是嚴格取締中大型情色業,不罰個體戶,是否能解決問題?或者只是逃避?
即使性產業尚未除罪化,目前的社會上也充滿了各種遊走尺度邊緣的,以性為主體的產業或經濟活動。至今為止的法律與政策,以及高尚的道德標準,是否只是一種偽善的假道學?面對截然不同的新時代,我們的道德與價值觀是否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社會能達成共識嗎?
延伸閱讀: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苦勞網 性產業相關報導
維基百科:官秀琴















3 意見:
主持人你好!今天觀賞了節目以後!!不得不吐為快!相信主持人兒提時代放過風箏吧!其實有一些議題跟放風箏是一樣的!當這議題又提出來討論的時候其實就是表示這一提該調整了!該鬆綁了!問題是鬆多少!如果討論的來賓都能有這方面的邏輯思維!相信貴節目在公共議題上更能為這個社會帶來更大的建樹!這節目真的很用心!也很棒!
我有很多話想說,我不爽上面的文章根本就已經有先入為主的立場,這個寫文章的人根本早已認為要性工作開放,所以才會這樣下標題!居然還說什麼有些反對的人,會不會太高估如果開放性產業所造成的影響之類的謬論!令人看了實在是異常的憤怒!
看看台灣在如今還有法律的限制下,女人遭遇就已經如此悲慘了,都膽敢有三妻四妾包好幾奶,甚至肆無忌憚上酒家的男人到處是,有些更過分,甚至有老婆還大方承認就是去嫖妓,這樣的台灣,你以為那些所謂的歐州國家的文化是可以這樣公然做賤女人的嗎?
文化不同之下,他們的政策到台灣祇會水土不服並製造更可怕的地獄,你們捫心自問當台灣變成地獄時,你們草率立法的所謂學者政客,能負起怎樣的責任?還是裝沒事,如果台灣大亂你們趕負責並感覺愧對受害民眾並自我了斷嗎?不負責任亂主張也要有限度吧?
不要當個偽君子,請你們痛快承認,的確在台灣這種社會,性工作全面合法化的結果只會製造非常可怕的災難!合法化不就等於把已經很沙文主義的台灣父權社會的唯一頸箍咒都拿掉了?那麼無法無天誰治得住這個失控的性別沙文的潑猴?徹底物化購買女人身體,老公甚至可大聲說嫖娼合法你能拿我怎樣?現在都已經有很多老公很囂張了,如果我們女人結婚完全得不到社會國家的保障,那我們女人幹麻結婚?幹麻要交稅給政府,你們最好搞清楚,現在女人多有工作,所以你們這些公務員,居然拿我們女人的稅金做的事情是合法化的出賣女性的基本人權,如果你們敢過,我們女人應該拒絕繳稅抗議!這種不罰娼嫖不罰營業者的法律是怎樣,是法律直接替濫男人下賤行為背書就對了?那好,那我們女人也可以來搞一下,你結了婚嫖娼,我也嫖個牛郎報復,反正一妾合法呀!這就是你們要的社會嗎?說一大堆廢話前,要不要看看台灣的文化兩性觀念是否已經真正平等?歐洲各國婦女的地位比我們相對而言高多了,女總統女總理女王一大堆,我們呢?再加上他們千百年文化上對於一夫一妻制度的堅持,所以所謂合法化也可能不見得會讓社會大亂?但台灣,我們這種根本是從三妻四妾守舊社會脫出來的國家文化差別多大?男人尊重女人的觀念建立了嗎?外國男人就算是沙文垃圾,也會比較低調,因為兩性權力已經達到比較能相互制衡了狀態,所別國政策是否真的適合性別權力失衡,甚至還一大堆人想要生男金孫來傳宗接代的台灣社會?你們有沒有想過,在國外許多男人是真的認為嫖妓很丟臉,但台灣男人卻很多根本不怕嫖,甚至囂張的組織買春團,甚至大聲公然討論自己去吃粉味或上酒家...等濫話題。
我就曾看到很多台灣男人大聲討論自己如果有錢要找怎樣的情婦,在國外男人至少不敢再女人面前如此放肆,因為會被女人集體扁,我們國家卻完全不是這樣的!歐美人或許性經驗很多,但那是在兩性相對而言平等很多的性開放下,男女彼此兩情相悅的性經驗,但台灣如今依然是很不平等的,女人仍被要求各種形式的三從四德,男人卻是趕囂張嫖妓偷吃包二奶...明目張膽的去做,連藝人小s節目中扮演好色女都被罵嫁人了卻不知道收斂,但是結了婚的吳宗憲、胡瓜一堆噁心的吃豆腐言論,卻不會有人罵他們結婚的來不知收斂。這樣就可以證明台灣是個怎樣不平等的社會了!
而台灣這些情形在歐美國家絕對不可能,你們認為歐洲國家的性工作政策換到了台灣這樣的時空下會導致怎樣的災難?你們到底腦袋邏輯清不清楚?
現在很多優秀內外兼具的台灣女生變得很不願意嫁給台灣男人,這種拒婚率這麼高的原因你們可以想過是什麼?
台灣,一個吳宗憲這般男人居然可以活的那麼好、一個媒體竟然可以大聲討論王永慶三房四妾的社會,一個小楨居然悲哀到寧願嫁給偷吃男的國家,這就是越來越多台灣女人寧願獨身或外嫁國外,也不想跟台灣社會聯姻的原因!而你現在政府居然連法律都不保障女人基本人權是想想要怎樣阿?要讓男人高興從此可以合法買春?好像有所位學者居然還說可增加觀光和稅收,太可笑了吧?台灣難道已經悲哀到需要靠出賣女人肉體,靠我們台灣女人的皮肉錢來增加國家收入了嗎?現在許多又美又優秀的台灣女人早就對台灣男人可怕的文化個性給嚇到。台灣男人越來愈多娶外籍,娶外籍的離婚率更高,你們可有想過這背後代表的嚴重意涵?我們台灣女人認為自己值得真正真心的對待,但台灣社會男人卻還是舊腦袋,把女人物化,且仍然認為要娶個賢妻良母,然後自己出去惡搞嫖妓或養好幾奶,就是這樣我們愈來越多女人是寧願單身或嫁阿兜仔,這樣演變的整體社會問題亂象,你們要不要去研究阿,居然還火上加油搞個性工作要全面合法,是要把我們台灣女生全部搞瘋嗎?這還是女人能住的地方嗎?別忘了女人現在大多有工作也多是有交稅的,我們女人交稅給政府難道是讓政府立法來戕害所有女性尊嚴和基本人權的?難怪居高不下的台灣單身女寧願當所謂敗犬也不肯嫁給濫男人當「剩犬」!
最後要強調的是,學者不代表神,如果你們無法用心去感受整個台灣的現狀以及民心,並訂出讓大家不抓狂的好法律的話,你們這些人就只是符合句名言罷了,所謂「專家不過是群訓練有素的狗」。台灣社會民心被你們弄得快瘋了,更證明以上名言不假!
給樓上:您的長篇評論拜讀完畢,但看來看去妳都是在罵台灣男人而已,並沒有對台灣妓女有什麼樣的見解哩...(搔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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