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藍綠究竟在吵什麼?

派系妥協vs務實合理 鄉鎮市長轉區長 對地方好壞?

來賓

台師大政治所教授

來賓:

中華民國鄉鎮市民代表會聯合總會秘書長 劉冠雄

台南縣後壁鄉代會主席 廖文振

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 曲兆祥

CALL-OUT:台南縣善化鎮長 李文俊

CALL-IN 鄉鎮市長轉任區長 對台灣地方發展是好是壞?

立法院下午舉行臨時會,處理地制法修正案,朝野協商破局,但國民黨團佔有人數優勢,最後地制法修正案於傍晚6點30分三讀通過。

國民黨主張縣市升格後,現任鄉鎮市長和代表,直接擇優留任轉成區長、諮詢委員。民進黨主張,維護直轄市長人事任命權,藍綠協商破裂,爆發衝突!民進黨挺行政院版,國民黨反行政院版,國民黨鄉鎮市長反國民黨版!地制法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怎看待此次修法?鄉鎮市長對地方的重要?官派會不讓地方首長越來越遠離民意?一市兩制?

頭痛醫頭!為何是五都升格後,才要來解決鄉鎮市長代表問題?北高可以官派,其他四縣為何不能官派?北高兩市能不能比照?

能不能再選一次?或者,增加議員名額,讓現任的鄉鎮市長代表參選,不也能解決問題?

地制修法是在強化責任政治?增加地方自治爭議?區長為何不能民選?選了代表民意的區長固然是好事,但新市長叫不動鄉鎮市長,怎麼辦?

能不能北高改區長民選?為何有輿論說國民黨向派系妥協?

一延延九年?延任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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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2 Comments

匿名's 的頭像

若站在地方的角度,民選的確有他的優點。若改為官派,是否真的不好?是否能將高市或者北市區內的互動和優劣勢加以比較呢?

阿肥's 的頭像

台灣的地方自治還有「村里」制度,這才是最底層的地方自治,為什麼不好好檢討台灣對於村里和社區自治完全不重視,結果使得草根民主無法好好實現。今天全部針對鄉鎮層級,真的很讓人失望...根本沒有把台灣地方自治的問題說清楚...這集節目根本沒有核心思維...地方自治竟然被簡化的那麼悲哀...如果村里和社區的地方自治沒做好....鄉鎮自治也不會好到哪去...恢復鄉鎮/區自治,也不可能實現草根民主!!尤其是那個曲老師,讓人失望,身為政治學老師,就把地方自治簡化成這樣...很讓人失望的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