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簽結!蔡英文無犯罪事實!

弊案?冤案?選舉亂象多 司法遭懷疑 民主這條路?

來賓: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陳朝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林峯正

宇昌案簽結!選前報料揭弊文化有何問題?
 

 

司法為政治服務?選前偵辦候選人案件的爭議與必要?

 

 

 

 

 

 

選舉才能檢驗候選人,許多也證實確有違法,難道可不偵辦?
國民黨發言人馬瑋國:從未說是弊案,只要求蔡解釋,是最低要求!
被爆料者一定吃虧受傷?蔡英文的個案?
民主這條路?
司法如何獲得人民更多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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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司法豈不快哉

匿名's 的頭像

有關於人民對檢查官辦案的辦與不辦,快與不快,高調與不高調等陷於父子騎驢批判的兩難問題,並不是人民意見過多,兩面難討好。持這種說法的人,恐怕是倒果為因!今天司法會落入這種動輒得咎的批評,是因為過去司法天平自己因政治力介入胡亂搖擺的眾多事件累積,造成人民對司法信心崩盤,而產生不論司法如何處理,都無法取信於民的窘境。解鈴永遠需要當初的那個繫鈴人。司法自己長期以來選擇為政治服務,一手毀掉了他的清白,想要重振威望,當然也只有自己痛改前非,從處理每一個大小案子的過程中重新堆砌司法的公平性,一點一滴重新疊積自己的信譽。(不過如果司法體系從大法官,部長,到檢查署長都是由政治委派,司法要獨立,要公平,要自省,那也是痴人說笑不可能的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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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最特殊且完全不可原諒的部份,在於行政團隊大動作加入追打之列!經濟部由部長直接下海配合演出,將兩份原本列為極機密的公文迅速解密,並且作成簡報及新聞稿大張旗鼓透過媒體公諸於世,過程還涉及竄改公文偽造文書之嫌...國家機器以如此粗糙強暴的方式介入,本應中立的行政單位不僅不避嫌地在選舉期間如此明目張膽的偏坦特定的一方,已進入偵察的案子,司法也縱容行政官員及特定媒體不斷的公開與案情有直接相關的資料(郤未扣察)?連總統都在辯論會中公開質疑對手,難道不算介入特定案件,暗示犯罪?儘管當時他們可以不顧國家機器應有的中立及尊嚴,假借正義的光環質疑蔡英文,那在今日,宇昌案簽結,沒有任何人應該道歉?監察院也不必介入調查?!這樣一路從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到司法檢調,只為立場殺紅了臉的破壞體制而不思檢討,正是司法與政府全面流失正當性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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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像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