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外勞鐘點制!工作家庭可兼顧?

老弱殘疾沒人理?當家人失能!你我怎麼辦?

 

來賓: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 傅慧芝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長 林依瑩
殘障聯盟秘書長 王幼玲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陳素香
印尼看護工 何欣娜

看護外勞試辦方案?
怎麼申請?門檻?
 

 

如何確保照護品質及專業?
爭議如何解決?
NGO有能力管理外勞食宿、調度、培訓?
如果能用月聘,誰要用鐘點制?

 

 

 

 

 

 

勞委會放寬門檻?
外勞排擠本勞?

 

 

 

 

現行看護申請門檻太嚴苛?
現行喘息服務實施狀況與問題?

 

 

 

 

 

 

 

 

 

 

外勞人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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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5 Comments

Unknown's 的頭像

有話好說之前的留言版怎麼找不到了?公視新聞鐘聖雄與立報呂苡榕報導與事實不符有話好說要不邀他們上來現身說法?到底是誰打誰?http://www.youtube.com/watch?v=sDJmDPPz1Yo公視有話好說可不可以請文林苑三十六戶派人上節目呢?https://www.facebook.com/shilinwinlin我覺得有話好說節目,近來偶爾會出現來賓都同樣觀點的,麻煩請改;不然改叫做 "公視 片面好說"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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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 香港的外籍幫佣人數約29萬人, 大約平均20位港人有一位外籍幫傭.依這個比例, 台灣可以聘僱一百萬個外籍幫傭. 顯見台灣對外籍幫佣的聘僱較香港嚴格很多.近日媒體報導, 勞委會想推行鐘點看護工制度.這個制度從一般家庭的角度來看, 實在令人費解.聘僱一位外籍看護工約每月兩萬, 本籍看護工全日約六萬元.而鐘點制看護工, 鐘點費每小時約 180~240. 以每日八小時每小時240元計算,一天八小時的鐘點看護工所支付的費用已經等於聘僱本籍看護工全日的費用.這樣的制度看起來根本就不太可行.個人覺得聘僱外籍看護工, 應將雇主的家庭所得納入考量, 高所得者不得聘僱外籍看護工. 聘僱外籍看護工, 應僅限於中心收入戶的家庭. 此外, 聘僱外籍看護工的雇主應另付一定金額的本勞就業保障基金, 例如每月5000元. 如果是聘僱本籍看護工者, 則依雇主的家戶所得, 由就業保障基金補貼某一金額薪資, 例如, 五千元至兩萬元不等. 則聘僱本籍看護工的雇主實際僅需月付四萬元. 然後放寬聘請看護工的門檻. 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比較實際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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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醫院為例, 請半天(12小時)的本籍看護, 半天約一千元. 請鐘點制外籍看護 12x180=2160, 誰要請鐘點制外籍看護?

匿名's 的頭像

沒有看過有話好說刪過留言啊?是指右邊側欄的留言嗎?因為要錢所以有話好說拿掉了有網友一直貼蘇建和自己的觀點二十幾則都沒有被刪有話好說又不是公視新聞部道歉的場地要道歉是 PNN 要做的事又來了又是一堆認為公視一定要中立一定要正反二方都要請來也不點名哪一集哪一些人不夠就直接批評有話好說做得不好

匿名's 的頭像

1.試問有多少的NPO、NGO可以承辦這項的業務?要用多少的人力成本、管理成本、硬體成本來做這項業務?如果如勞委會的官員所說:NPO是這些外籍看護工的雇主,那非營利組織要承擔多少勞基法規定下的人力成本?再者,NPO的創立核心精神為何?承接此項業務後,還能叫做NPO嗎?2.240元/小時,一天只要用5小時,每月成本就比24小時外籍看護的成本還要高,官員怎麼算的?以台灣人使用外籍看護的習慣,能夠24小時運用誰願意只使用5小時?3.如果非要以NPO或NGO才能承辦,那些外籍看護仲介公司,只要拿出1000萬成立地方型的基金會,即可以轉型承辦此項業務,到頭來也只是換湯不換藥。4.台灣居家服務員只有180元/小時,扣掉行政成本,每人只能拿到150元/小時,而外籍看護工,竟可以拿到240元/小時,台灣的照護人力比較不值錢嗎?5.外籍看護國籍眾多,屆時,照顧紀錄怎麼寫?還是不用寫?NPO要準備多少通譯人員來跟這一群人溝通?6.以北歐社會福利主義國家的狀況,不見得都適用國內的狀況,何以要為某些特定團體量身訂作外勞政策?7.不知道勞委會這個政策,有無跟內政部、衛生署協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