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撿屍?違反意願就犯法!你情我願怎認定?來賓: 律師 李晏榕 夜店消費者 Fanny 前夜店老闆 陳積架 一審22年4月,二審79年7月!李宗瑞二審為何重判? 撿屍就是性侵!?法官的見解?夜店客人的看法? 李宗瑞:我們是一夜情。這是台灣夜店文化,大家出來玩,有意思就發生關係? 摻藥?摻酒? 你情我願?趁機性交?法官認定標準?自由心證? 青年人對夜店的看法與需求? 上夜店應有的觀念與 正視夜店檢屍的犯罪行為! Tags: 夜店文化性侵撿屍有話好說李宗瑞夜店性別司法新聞分類: 教育文化 There is 1 Comment 由 匿名 (未驗證) 在 2014/09/10 20:42 發表 很高興 看到信聰回來!!很久沒有看這個節目了~辛苦了 加油加油!! : )節目從 不要有屍 討論到 不要撿觀念 改正 很重要 尊重!!!我懂 也記下來了!!撿屍 撿是動詞 屍是名詞沒有屍 就不會有撿問題 不是到處有屍 大家都在撿而是 在夜店裡 有屍 有人撿!!問題解決 應該從 屍人 應該被尊重 但也要自重讓自己變成屍 不是尊重自己的做為它讓自己 有機會 有可能 有危險。 所以不要有屍 就不會有撿!!保護自己 還是從自己開始。如果 間接合理化了 屍撿 就更無解了。
由 匿名 (未驗證) 在 2014/09/10 20:42 發表 很高興 看到信聰回來!!很久沒有看這個節目了~辛苦了 加油加油!! : )節目從 不要有屍 討論到 不要撿觀念 改正 很重要 尊重!!!我懂 也記下來了!!撿屍 撿是動詞 屍是名詞沒有屍 就不會有撿問題 不是到處有屍 大家都在撿而是 在夜店裡 有屍 有人撿!!問題解決 應該從 屍人 應該被尊重 但也要自重讓自己變成屍 不是尊重自己的做為它讓自己 有機會 有可能 有危險。 所以不要有屍 就不會有撿!!保護自己 還是從自己開始。如果 間接合理化了 屍撿 就更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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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 看到信聰回來!!很久沒有看這個節目了~辛苦了 加油加油!! : )節目從 不要有屍 討論到 不要撿觀念 改正 很重要 尊重!!!我懂 也記下來了!!撿屍 撿是動詞 屍是名詞沒有屍 就不會有撿問題 不是到處有屍 大家都在撿而是 在夜店裡 有屍 有人撿!!問題解決 應該從 屍人 應該被尊重 但也要自重讓自己變成屍 不是尊重自己的做為它讓自己 有機會 有可能 有危險。 所以不要有屍 就不會有撿!!保護自己 還是從自己開始。如果 間接合理化了 屍撿 就更無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