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歲失能老人可聘外勞!調薪勢在必行?

家事外勞喊薪17500!8月放寬聘僱條件!弱弱能雙贏?

來賓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 召集人

來賓: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 劉毓秀
生命連線基金會服務發展部副主任 詹志偉
照顧服務員 麥玉英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 陳素香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 辛炳隆

放寬聘僱外籍看護工,從被照顧者、需求家庭及國內長照體系來看,是好是壞?
越來越依賴外籍看護工,只會造成老人更快速失能,台灣將成為重度失能長壽島?

 

家事外勞凍漲18年,調漲是合理的?17500家屬可負擔?印尼政府要求不過份?
印尼要求比照最低基本工資,全面調漲印勞薪資。工作時數需比照工廠外勞規範,超時須付加班費。不和雇主同住。怎麼看?
台灣家事外勞處境有哪些問題?如何改善?
日本照服員只為失能者煮飯送餐,只清洗失能者餐具衣物;在台外籍看護包辦雇主全家家務雜事,超時工作、無薪加班,雇主被寵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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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集根本就外勞血淚悲歌,很欣賞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 陳素香來賓的發言。我以前問過家事外勞,那個 5.4萬 跟 3.6萬政府服務費,還有給當地譬如印尼政府不知道要多少錢,來賓說的沒錯,表列只是一部分,當地收的錢難道會比我們收的錢少嗎?所以大概至少前面一年都是在還債,每一個都至少背負二十幾萬台幣不等的債務,而且是不吃不喝,每個看護外勞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全世界還有比這個更嚴重的剝削?20世紀的今日彷彿看到美國黑奴的情景... 如果你是雇主好了,請想一想,你雇主花了錢請了一個外勞,你花了錢沒錯,但是近了仲介的口袋跟其他地方...,結果這個外勞賺不到錢,那麼這個外勞可以提供多好的品質嗎?這個簡單的道理 我們政府會不懂,如來賓所言,這根本就是人權剝削,台灣勞動部都知道,但是都無力去改善這種結構,而且在我們所謂民主人權國家,但是卻在幹這種極度侵害人權的事情,我們真的有資格說我們是一個尊重人權的國家嗎?大概也只是尊重自己本國人民的人權而已。最簡單就是多成立老人長照中心,讓一個人力的照顧時數可以多兼顧在多一點的老人身上。提供資源共享是最簡單的捷徑,來賓都有提到,只是政府都不去做而已。台灣有錢就能用外勞,用錢就想解決這些事情,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 劉毓秀講的很好,(52分鐘位置)是整個社會價值崩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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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輕度失能想申請外勞的早就申請了,不管是在醫院巴士量表做一下,或是其他管道。外面就很多貴婦違法申請外勞了,輕度失能申請有什麼難的呢?有的老人能走,他也說都不太能走,所以開放這個項目的到底何在???我實在搞不懂。這邊新聞寫的很清楚。http://udn.com/news/story/7314/1042934-%E9%80%BE85%E6%AD%B2%E8%BC%95%E5%... 勞動部表示,很多民眾反映,家中高齡長者雖然未到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但若無人陪伴照料,發生跌倒等意外,風險更高,基於目前長照人力不足,因此勞動部研擬放寬85歲以上老人聘僱外勞,避免發生意外,加劇失能。看完本集節目,內心深深覺得,這不僅是老人悲歌,也是外勞悲歌。人存在的生命價值蕩然無存,而我們引以為傲的社會竟然容忍這樣的事情繼續存在著。

匿名's 的頭像

「我以前問過家事外勞,那個 5.4萬 跟 3.6萬政府服務費,還有給當地譬如印尼政府不知道要多少錢,來賓說的沒錯,表列只是一部分,當地收的錢難道會比我們收的錢少嗎?」此一時非彼一時,當印尼政府對於海外勞工的三大要求,出國費用要降低,費用貸款成數要降低,勞動條件要提高,這是目前印尼政府要求的方向,而且已經有實際要求了,銀行費用貸款成數降低要求15%以下,這跟以前動不動就25%以上差很多。出國費用要降低,這一年來也從原本6萬元降至4萬5,國外沒有一家仲介敢收多,這可是印尼當地法令規定,超收一定是違法。另外印尼海外勞工安置局也開始做了許多事情,出國手續已經在研擬減少,以避免太多費用產生;要求從事仲介人員要管制,讓非法牛頭抽佣減少;要求台灣仲介的服務費降低或轉嫁台灣雇主。所以請不要說印尼與台灣仲介壓榨了,很多事情政府都有規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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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香老師所提的越南外籍勞工要美金7000元的出國費用」這部份也是降低的,家庭類的越南外籍勞工,出國費用絕對沒有這麼高,所以請不要說家庭類的越南外籍勞工領$15,480要支付 美金7000元,而產業類外勞在越南政府明文規定是美金4500元,超過以上就是超收,這也是攸關仲介的牌照,而且產業勞外勞絕對不是只有$15,480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