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鬥毆換警局長!聚眾鬧事3人就逮捕?

黑道太囂張!蘇揆重招救治安!侵犯人民集會權?

來 賓

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 馬在勤

前台北市刑事警官 高仁和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翁國彥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1. 刑法149、150條,公然聚眾罪修法必要性?(人數訂為3人以上,解散三次降為2次)
  2. 警察值勤實際困難?
  3. 夜店門口鬥毆當地警局長就撤換!結果適得其反?
  4. 公然聚眾罪對集會遊行權的限縮?
  5. 助勢者的刑責與問題?2014年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的教訓!
  6. 社維法、妨害公務罪、公然聚眾罪,對社會運動的可能衝擊?
  7. 當暴力以政黨言論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