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不必償命?台灣該廢除死刑嗎? 國家殺人?縱容犯罪?死刑的深層思考與對話


來賓:

靜宜大學法律系教授 黃瑞明

廢除死刑聯盟執行委員 林峰正

CALL-IN 國家無權殺人?司法縱容犯罪?死刑該不該廢除?

王清峰的理性與寬恕

死刑到底該不該廢除,一直備受爭議,法務部長王清峰9號晚間,不但發表專文「理性與寬恕」,表明反對執行死刑,更首度宣示在他任內,就算下台,也絕不會批准任何一件死刑。

法務部長王清峰:我寧可離開,甚至為了讓這些死刑犯有個自新的機會,如果我能替他們被執行,甚至下地獄,我都甘願。

部長不執行死刑,違法?

王清峰的作法有沒有道理?引發朝野質疑違反現行法令,已經司法定讞,為何不執行?有理嗎?

再度讓死刑存廢問題浮出檯面。縱容犯罪、慈悲放錯地方?法律保障加害人?泯滅人性傷天害理卻不能判死,人民還得養他一輩子,有理嗎?

人為何會犯下泯滅人性的罪行?該如何面對這樣的人性?人不能殺人,為何政府可以殺人?誰能給予剝奪罪犯生命權的權力?

死刑是否能嚇阻犯罪,被害人能否得到寬慰,社會是否能建立公平秩序?死刑的審驗嚴肅而不容出錯,伸張正義和人權爭議,死刑的存與廢,兩造的堅持難以有共識。

外國是如何面對死刑議題?

批准死刑:違憲?

人心真會向善?假釋再犯層出不窮,出獄再殺人,是罪犯還是司法殺人?何謂正義?以判死刑定讞卻逍遙法外,對被害家屬情何以堪?司法難道只為了滿足少數人權團體或政治人物的「良心」?

如何才能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台灣被害人保護機制的缺乏?

刑法的目的為何?政府執行刑責需不需要對被害人交待?刑法難道絲毫沒有報復懲罰的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