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分性別?法律人人平等?同性婚姻 台灣行不行?來賓: 跨性別婚姻伴侶 吳伊婷 跨性別婚姻伴侶 吳芷儀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秘書長 簡至潔 立委 尤美女 真光教會主任牧師 張懋禛 跨性別婚姻,伊婷芷儀的個案介紹 吳氏伴侶結婚個案,看政府對同志婚姻的態度? 婚姻的意義與必要? 各國同志婚姻推動現況:美、法、澳、英…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及法國立法過程的意義? 伴侶盟九月凱道辦桌,訴求與目的為何? 國內民調過半支持,台灣真的支持同性婚姻? 國內反對意見與力量? 天主教也轉向?從教宗的談話看宗教內部的反思? 宗教?父系社會?台灣恐同的根本因素? 同志平權、同志婚姻立法,面臨哪些困難? 專題: 同性婚姻Tags: 人權議題同性婚姻國際觀察性別議題潮流解讀跨性別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真光教會伊婷芷儀同志婚姻美國法國天主教同志平權恐同新聞分類: 公民社運 There are 2 Comments 由 匿名 (未驗證) 在 2013/11/30 16:09 發表 關於手術同意書簽署部份,其實同性友人是可以簽的,請貴節目別誤導云云眾生現行法條 第 63 條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法條 第 64 條 醫療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病人之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感謝貴節目的用心 由 匿名 (未驗證) 在 2014/02/06 07:38 發表 在影片29:20處主持人提到作本集會被某些觀眾批評。 我想說的是,如果貴節目不以任何立場為出發點,單純提供正反意見充分交流的平台,我想這種情況根本不會發生!作社會議題節目如果一開始就已有特定立場,請問如何能持平而論,讓觀眾更了解議題的本質呢?以上意見提供貴節目做參考,希望能藉由這節目看到更多元的探討面向,而非單一先入為主的意識形態! 加油!
由 匿名 (未驗證) 在 2013/11/30 16:09 發表 關於手術同意書簽署部份,其實同性友人是可以簽的,請貴節目別誤導云云眾生現行法條 第 63 條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法條 第 64 條 醫療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病人之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感謝貴節目的用心
由 匿名 (未驗證) 在 2014/02/06 07:38 發表 在影片29:20處主持人提到作本集會被某些觀眾批評。 我想說的是,如果貴節目不以任何立場為出發點,單純提供正反意見充分交流的平台,我想這種情況根本不會發生!作社會議題節目如果一開始就已有特定立場,請問如何能持平而論,讓觀眾更了解議題的本質呢?以上意見提供貴節目做參考,希望能藉由這節目看到更多元的探討面向,而非單一先入為主的意識形態!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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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手術同意書簽署部份,其實同性友人是可以簽的,請貴節目別誤導云云眾生現行法條 第 63 條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第一項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法條 第 64 條 醫療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病人之關係人,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感謝貴節目的用心
在影片29:20處主持人提到作本集會被某些觀眾批評。 我想說的是,如果貴節目不以任何立場為出發點,單純提供正反意見充分交流的平台,我想這種情況根本不會發生!作社會議題節目如果一開始就已有特定立場,請問如何能持平而論,讓觀眾更了解議題的本質呢?以上意見提供貴節目做參考,希望能藉由這節目看到更多元的探討面向,而非單一先入為主的意識形態!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