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存或廢?公投定生死!

攤牌時刻!鳥籠公投法?核四終須一戰!

來賓:

非核家園大聯盟執行長 李卓翰
台電退休技工 李桂林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方 儉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陳朝建

CALL-OUT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景欽
律師 高涌誠

立院決議:暫不追加預算,除已發包跟安檢、一律停工。
 

 

公投決定核四生死?
反核憑感覺?對核四安全疑慮的說服力?

 

 

 

 

 

 

馬總統:核安有問題,核四絕對不商轉!誰能決定安不安全?
被設局的公投法?提案不同,結果完全不同?
為何不能提案「你是否支持續建核四?」

 

 

 

 

 

 
 

 

環團反公投?兩套標準?
公投真能解決核四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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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2 Comments

匿名's 的頭像

我認為核四要蓋完,商轉則看情形,八月公投前,最後一次的追加預算要過,台電不能再追加預算,之後過不了測試,除無法商轉認賠外,電業應邁入拆分發電與輸配電業務,讓台電發電業務進入民營化,台電輸配電業務保持國營,讓電業自由化,而電價也勢必要漲,成本因素外,自主能源過低,目前用電人口還是一直增加的,也因為等不到比爾蓋茲的空乏燃料棒再利用核能技術,因而無法消耗掉乾式儲存的棒子,等不到黑潮發電,等不到地熱發電,等不到儲存間歇性風力,太陽能的化學電網電池,因而無法建構區域性發電的分散式發電網,讓電可在地利用,智慧型電錶也還沒開始,因為民眾電器一下開一下關,則派送電永遠都要高估,無法更精準派電,電不是像開關水龍頭那麼好用,而節能電器,像換LED燈,等LED演色性至少都有80+"燈具"每瓦流明都破100+10瓦燈具價格降到300元以下+溫和的色溫+不刺眼的亮度,再來換裝吧,先淘汰掉那些競爭力差,不良的LED廠商,能源效率意識抬頭,但實際上要實行卻需要更高科技的產品出來,高科技需要培養人才或挖人才,另外解決之道,就是經濟要拚好,人民口袋有錢才不怕能源漲價,分配要公平,弱勢才不怕漲價...

Chia Hua's 的頭像

雖然,公投法第十條規定第三項規定:「提案經審核完成符合規定者,審議委員會”應”於十日內舉行聽證,確定公民投票案之提案內容。」但,遺憾地是公審會,僅在2011年7月19日辦過的「兩岸經濟協議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聽證會,對於一個聽證如何設定議題、確定聽證會所有處理的爭議點為何,都難有預備聽證來處理,整場會議花了至少20頁以上的紀錄,在程序問題間反覆提出,但都沒有一個妥善的處理(會議記錄共60頁,請見http://www.ey.gov.tw/Upload/RelFile/1283/690289/1010719聽證紀錄.pdf),且,聽證會上的主持人還是以過往辦理公聽會的方式進行主持,如此對聽證程序陌生、無相關聽證程序規範且並非友善的單位,我們如何期望在核四OO的公投前應有的聽證程序呢?若,此次核四OO公投,是善意的(?!),除了許多位先進以提到的核四OO公投本身制度設計的問題,及核四OO公投如何設定命題外,公投前的聽證程序,以及至少五場的發表會或辯論會,都是重要阿!!!若我們無法正視此部分,所有的公民參與程序,都僅會若入政治權謀者的計算之中!!!